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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s of Service

第一條(規約之適用)

1. DICE&DICE 會員規約(以下稱「本規約」)適用於DICE&DICE購物網站會員(以下稱「會員」,詳細定義規定於第二條)於利用株式会社TSI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所營運之DICE&DICE購物網站(以下稱「本商店」,詳細定義規定於第二條)所提供之會員服務(以下稱「本服務」)時所為之一切行為,使用本網站之顧客 (以下稱「顧客」)於同意本規約後,方得利用本商店及本公司於本商店提供之本服務。
2. 本公司於本商店網站內對會員等提示之使用條款、注意事項等(以下稱「使用條款等」)如有規定時,該使用條款等構成本規約之一部分。
3. 本公司變更本規約時,將以本公司所定之方式通知會員。
4. 於前項所定之本規約變更通知後,會員如於本商店購買商品,即視為該會員已同意變更後之本規約。

第二條(定義)

本規約中所使用之主要用語,定義如下。
(1)「本商店」
本商店係指本公司於網際網路上營運之DICE&DICE購物網站。
(2)「本服務」
本服務係指本公司於本商店提供之下列會員服務。
1. 資訊提供服務
2. 其他各項服務
(3)「會員」
會員係指依本公司所定之註冊表格,於同意本規約後提出會員註冊申請,並經本公司承諾者(含法人)。

第三條(本服務之內容)

本服務之內容如下。
(1) 資訊提供服務
資訊提供服務係指僅限會員註冊之本商店電子報,或僅寄送予會員之直效郵件等資訊提供服務。
惟即使不希望收到郵件通知,本公司仍可能針對經判斷為應通知之重要內容,發送郵件通知。

(2) 其他各項服務
其他各項服務係指依季節等企劃、僅提供予會員之資訊或活動等服務。

第四條(會員註冊)

會員註冊等手續如下。
(1) 會員註冊之申請
1. 會員註冊之申請手續,應由會員本人依本商店所定之表格辦理。
2.會員註冊之申請,每人限一次。此外,若本商店確認有重複註冊之情形,無論重複註冊之原因為何,均以較後申請之資訊進行會員註冊。
3.若本公司判斷不適合作為會員,得不承諾其會員註冊。是否承諾會員註冊之權利,由本公司以本商店營運主體之身分保留,顧客對本公司之判斷不得提出任何異議。此外,本公司於不承諾會員註冊時,不負開示理由之義務。
(2)會員如登錄之會員資訊有變更時,得依所定方式儘速申報變更內容,藉此變更登錄資訊。

第五條(會員資訊之管理)

包含帳號、密碼在內之會員登錄資訊,由本公司依本公司所定之隱私權政策進行管理及保有。

第六條(本商店之暫時停止)

本公司於符合下列各款情形時,得不經會員事前之通知或同意,暫時停止本商店之運作。
(1) 進行本商店營運系統之維護、故障復原或改版等作業時
(2) 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緊急事態發生或有發生之虞,致本商店無法營運時
(3) 本公司因本商店營運上或其他理由,判斷有暫時停止之必要時

第七條(禁止事項)

(1) 會員不得進行下列禁止行為。
1. 冒充他人等以虛偽內容進行會員註冊
2. 不當使用帳號
3. 對本商店或透過本商店散布、提供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式及資料
4. 侵害其他會員、本公司或第三方之著作權、隱私權等權利
5. 對其他會員、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困擾或不利益
6. 誹謗中傷其他會員、本公司或第三方
7. 違反法令,或有違反之虞之行為
8. 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,或有違反之虞之行為
9. 其他準用上述各款之行為

(2)會員如有前項所定之禁止行為時,本公司得對該會員採取下條第2項所定之退會處置或損害賠償請求等措施。

第八條(會員之退會)

會員之退會依本條規定辦理。
(1) 由會員辦理之退會
會員如希望退會,得由會員本人透過所定表格刪除會員資訊。會員資訊之刪除手續完成時即視為退會。
(2) 由本公司辦理之退會
會員如符合下列項目,本公司得不經事前通知會員,逕行取消該會員之註冊。此外,會員資格經取消時,該會員應立即支付對本公司所負債務之全額 ,本公司亦不負返還該會員已支付之費用等之義務。
1. 經查明登錄資訊含有虛偽資訊時
2. 有符合第7條所禁止事項之行為時
3. 不論以何種手段妨害本服務之營運時
4. 本公司獲悉會員死亡時
5. 其他違反本規約,或本公司判斷不適合作為會員之情形時

第九條(本公司之免責)

1. 本公司之義務,係依會員之訂購,將該訂購之商品等以通常送達會員手中之狀態進行配送(服務之情形下,係以會員得以享用之狀態提供)。除配送時發生破損或商品錯誤等情形外,關於配送後之毀損、會員之訂購錯誤、對商品之認知有誤等情形,本公司 概不負任何責任,亦不負受理退貨之義務。
2. 縱因第6條所定本商店營運之暫時停止而致會員蒙受損害,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,本公司概不負任何責任。
3. 本公司於營運本商店之系統及程式發生故障時,將盡可能儘速進行復原作業。惟因故障導致會員資訊等消失、毀損時,僅就可修復之會員資訊等進行復原。
4. 本公司對於本商店所銷售之商品等,不負持續銷售之義務,得因本公司或供應商之情形,於未事先通知會員之情況下進行變更,會員應予同意。
5. 若本商店之營運陷入困難,或因不測事故等致實質上無法繼續營運時,本公司得將本商店歇業。此情形下,本公司對於會員已獲得但尚未使用之點數之喪失等,概不負任何責任,亦不接受任何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損害賠償請求。

第十條(合意管轄)

因本規約而生之爭議,以福岡簡易法院或福岡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。

附則:平成21年4月24日 制定
平成30年8月1日 修訂
令和5年4月26日 修訂